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六批专利费用资助项目的通知

鄂知发[2015]6号

各旗区科技局(知识产权局)、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及专利权人:
为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,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,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,按照《鄂尔多斯市专利费用资助办法》(鄂府发[2009]45号),现将我市第六批专利费用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范围
专利权人属于鄂尔多斯市辖区、授权专利著录项目中地址属于鄂尔多斯,并且在2008年度以后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。
二、申报方式
通过《鄂尔多斯市专利资助申报系统》(以下简称《申报系统》)进行网上申报。
(一)登陆方式
进入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局网首页(网址:http://www.ordoskj.gov.cn/),点击“专利资助申报”栏目即可。
(二)用户注册
新增企事业单位及专利权人可以创建自己的用户账号及密码。
(三)录入要求
各专利权人可按《专利资助申报系统》要求认真逐项自行录入项目信息;也可以通过辖区初审管理员(旗区科技局)代为录入。
三、申报材料(纸件)
1、《鄂尔多斯市第六批专利费用资助审批表》;
2、专利证书复印件(首页即可);
3、属职务发明创造的提交单位介绍信(指定委托经办人),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;
专利权人是在校学生且委托教师代办的,提供学校委托代办人介绍信,及代办人和学生身份证复印件;
属非职务发明创造的,提交所有专利权人身份证复印件;
4、专利权人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,提供资助款打入一个账号无争议声明,并指出打入哪个专利权人的账号(要求所有专利权人签章,共同专利权人不属于鄂尔多斯的除外)。
5、如被列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,提供证明材料;
6、同一专利权人申报两个以上资助项目的需汇总并提交《鄂尔多斯市第五批专利费用资助申请项目汇总表》。
以上材料与网上申报必须在同一辖区完成。报送到所在旗区科技局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(旗区保留一份);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及市直部门,也可以直接报送市知识产权局(一式一份)。
四、初审管理员(旗区科技局)职责
1、要求初审管理员严格行使初审权,确保录入申报信息真实、准确,专利证书上的专利号必须与录入系统中的专利号完全一致,完成《申报系统》中的“旗区审核”程序。
2、代替或协助本辖区没有条件上网申报的专利权人完成“资助申请填报”程序。
3、负责对项目纸质材料进行初审,要求《审批表》填写规范正确,专利证书或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。
4、填写《XXX旗(区)第六批专利费用资助申请项目汇总表》(并与网上申报项目相对应),加盖公章。
四、申报时间
第六批专利费用资助项目申报工作至10月30日结束,即网上《申报系统》在10月30日关闭,请各旗区科技局在申报系统关闭前完成“旗区审核”程序,并将全套纸质材料于11月10日前报送市知识产权局(科技局)知识产权科。
五、联系方式:
联系地址:康巴什新区CBD商圈T6-1611室。
联系人:贾继平  
邮 箱:erds-cq@163.com
专利工作QQ群:144473091

附:1.《鄂尔多斯市第六批专利费用资助审批表》
2.《XXX旗(区)第六批专利费用资助申请项目汇总表 》

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局
2015年9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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