鄂知发〔2015〕5号
各旗区科技局(知识产权局)、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及专利权人:
根据《鄂尔多斯市专利费用资助办法》(鄂府发[2009]45号),经过严格审核,我局拟对第五批授权专利项目进行资助,此次资助项目共计667项,其中,发明专利47项,实用新型289项,外观设计331项,资助金额合计105万元。经费发放办法如下:
一、经旗区科技局征集上报的项目,资助经费拨付旗区科技局并由其负责为专利权人发放。旗区科技局须到财政部门开具“内蒙古自治区单位资金往来收据”,报送至市科技局知识产权科。
收据内容要求如下:
1.付款单位:鄂尔多斯市科技局
2.资金用途:专利资助费
3.资助金额:-----元
4.加盖科技局财务专用章
并在收据背面注明或另行打印:
1.收款单位全称
2.收款单位开户行
3.收款单位账号
二、属于职务发明(专利权人为单位)的专利项目,由项目单位财务部门出具收据,报送至市科技局知识产权科;属于旗区发放的,报送至旗区科技局。
收据要求同上。另,收款单位全称必须与专利证书上的专利权人一致。
三、直接经市直渠道申报的非职务发明(专利权人为个人的),须提供专利权人本人银行卡信息,包括:户名(与专利证书上专利权人一致)及身份证号、开户银行及行号、卡号、资助金额等信息,报送到市科技局知识产权科;通过旗区科技局申报的非职务发明,专利权人按旗区科技局要求领取。
以上要求的收据和个人信息请于9月14日前报送。
联系地址:康巴什新区CBD—T6楼—1611室
联 系 人:宋 敏 贾继平
电 话:0477-8589510
邮 箱:erds-cq@163.com
Q Q 群:144473091(鄂尔多斯专利工作群)
附:1、《鄂尔多斯市第五批专利费用资助旗区分布表》
2、《鄂尔多斯市第五批专利费用资助项目表》
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局
2015年9月6日